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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規定:新建擴建學校高中不超3000人
初中和小學不超過2000人 幼兒園不超過360人
近日,教育部發布《關于“十二五”期間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意見》,對未來新建學校的規模做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當前學校建設中存在著一些群眾意見比較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如一些地區學校布局結構不合理,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一些校舍質量和安全不達標,選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些地區只注重教學行政用房建設,生活設施配套不完善;一些地區校舍資源空余、空閑或者被違法占用。其中,個別學校體量過大,在校生規模超標,大班額問題,在各地都比較突出和普遍。
教育部提出了“十二五”期間學校布局規劃的原則: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布局,要根據學齡人口的分布狀況、未來發展趨勢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合理規劃,方便就近入學入園。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區域城鎮化進程,做到中小學、幼兒園與城鎮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重點做好城市新建小區、舊城改造、城鄉結合部、成片開發的城市新區、城鎮化重點地區的學校布局規劃。新建和擴建學校要優先安排到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增長較快的地區,基本消除城鎮學校的大班額現象,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按照青少年兒童的成長規律和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特點,合理規劃學校的服務半徑和辦學規模,普通高中原則上不超過3000人,初中和小學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幼兒園原則上不超過360人。
學校布局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和政府投資項目都要實行公示制度,向全社會公開。特別是中小學校的撤銷與合并,牽涉學生、家長、教師等各方面群體的切身利益,應在公開征求學區各方面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并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對確有必要加以調整但當地群眾普遍持反對意見的,對原有學校或者教學點應暫時予以保留,待征得大多數群眾的支持后再付諸實施。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強行撤并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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