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記者毛曉梅 吳 晶 韓 潔)記者15日獲悉,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已于日前聯合簽發 《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 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決定將在全國各中小學校中推行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的制度。其中明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過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