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時空
江蘇省東臺中學教學后勤人員考勤考績制度.doc
一、為實施《江蘇省東臺中學教職工津貼發放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教務處管轄的教學后勤人員。
三、考勤一律采用點到制。
四、上班點到,每天三次,安排在從第一節課開始至第四節課結束的時間內。點到時間每缺一次,扣發崗位津貼5元。同一天三次都未點到又未請假獲準者,視為曠職。請假由教務處審批。曠職一天,扣發崗位當月津貼津貼的一半。按規定輪值的人員,根據輪值要求點到。
五、學校的各種會議(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工作會議等),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者,一次扣發崗位津貼3元,缺席一次扣發5元。
六、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一天的津貼(月津貼固定全額/30)。事假一天扣發兩天的津貼。
七、實績考核采取事故記載制。
八、凡本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因本人疏忽未能盡責影響正常教學活動進行的,即視為責任事故。按對教學工作影響的范圍大小,分為一般責任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事故性質由教務處判定。
九、責任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人應主動到教務處申報備案。有關責任人未申報備案的,教務處發現后立即進行調查,與責任人、當事人核實清楚后,記入當事人的考核檔案,并將事故不申報本身也記為一次重大事故。學校將通過常規檢查、例行巡視、監督電話、監督信箱、教師座談、師生測評等多種渠道保證對事故行為的監督考察。
十、事故記載視事實是否發生為依據認定,一般不考慮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
十一、事故每發現一例,即記為一次。一般責任事故,每月累計滿三次,即扣發當月質量獎的1/3。重大責任事故記載一次,即扣發當月質量獎的1/3。應扣數超過當月質量獎的,以扣完當月質量獎為限。一學年內因責任事故被扣發兩次質量獎者,本學年考核不得被評為優秀。
十二、以上各項,按月累計,按月扣發,直至當月津貼扣完為止。
十三、全學期無事故記載者,獎勵一個月質量獎。